文|马小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
导读
●需求属性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导向
● 投资主体的定位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价值取向
● 投资目标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分析重点
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申报的核心材料,必须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因项目需求属性、投资主体定位、投资目标等因素的差异,不同的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根据项目特征展开有针对性的分析论证,以获取客观真实的可行性结论。
需求属性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导向
项目需求无非两种,公共需求和市场需求。两种需求可能以单一种类的方式体现在任何一个项目中,如公益性项目中的公共需求和经营性项目中的市场需求,也可能以混合的方式体现在项目中,如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的项目需求混杂着公共属性和市场属性。公共需求面对广泛的人群,价格调节机制对供需关系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失效,缺乏有效的财务收益;市场需求面对特定的消费者,价格调节机制对供需关系的作用直接而且有效,项目有着明显的财务收益;公共需求和市场需求兼顾的项目,既有公共需求的特征,又具备使用者付费基础,具有一定的财务收益但不足以满足全部投资的回报要求,存在明显的财务可行性缺口。项目需求的不同属性,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目标以及可行性判断标准,进而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产生了直接影响。开展可行性研究时,应当把握住项目需求属性,根据项目需求变化的规律,合理安排项目方案。
公共需求面对数量众多的社会公众,排他性明显,且具有长期、持续、稳定、不断增长的特征,其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投资主体的责任,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持续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设计项目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公众对项目的特定要求,以最大限度满足公共需求。在决定项目建设规模时,考虑到公共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应当坚持“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在考虑当前需求的同时兼顾未来需求的增长,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以确保公共服务在较长周期内的持续供应,同时降低公共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在决定项目选址时,考虑到项目要为公众提供便捷、贴近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不能远离社会公众,而是应当尽可能贴近社会公众,以方便公众享用公共服务。在决定项目技术方案时,考虑到公众对公共服务效率的要求,技术选择应当以服务效率优先而不是成本控制优先。在决定项目投资规模时,考虑到项目的公共需求属性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硬性要求,就不能以控制投资规模为先,而是以最大限度满足公共需求优先。公共需求的特征集中于其公益性,与政府的职责定位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公共需求为导向的基本要求。
市场需求面对特定的消费群体,具有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价格调节机制可有效调整市场供需关系,项目具有明显的财务收益,显著的经营性决定了此类项目应当以企业承担投资主体责任。企业投资经营性项目,为市场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满足消费者市场需求的同时,通过项目的直接财务收益获取投资利润。在资本逐利性的驱使下,企业投资主体在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的是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财务盈利水平,增强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以获取更高水平的投资利润。在设计项目方案时,必须考虑到市场需求的变化规律及特定人群的消费喜好,在保证项目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项目方案。在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时,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周期短变化快的特点,以近期需求为主合理安排。在确定项目选址时,重点考虑项目建设环境和运营条件是否能够在成本最低的条件下最为便利,在交通运输条件良好的前提下无需考虑与市场需求端的距离。在确定项目技术方案、设备方案时,重视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合理选择技术和设备。在控制投资规模时,以投资收益水平最大化为原则尽可能降低投资成本。市场需求的特征与企业投资主体的定位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客观要求。
公共需求和市场需求兼顾的项目,同时具有两种需求的特征。在设计项目方案时,必须同时考虑两种需求特征对可行性研究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应当兼顾到政府与企业两类投资主体各自的定位、作用和目标,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使用者付费基础产生的财务收益的合理分配。可行性研究中,应当回答项目对于政府和企业两类主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方面,应当说明项目的公益性功能以及政府参与投资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应当说明项目的财务收益状况以及企业参与投资的可行性。
投资主体的定位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价值取向
可行性研究中,投资主体的基本定位决定了分析论证的价值取向。其中,公共需求对应政府的投资责任和价值取向,市场需求对应企业的投资责任和价值取向,公共需求和市场需求兼顾则对应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责任并形成了兼顾各方利益的价值取向。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言人,动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建设公共项目、提供公共服务,项目以满足公共需求为核心。受《政府投资条例》和《预算法》的约束,政府主要投资于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原则上不参与经营性项目的建设,投资资金来源是单一的财政预算资金。在此约束下,政府投资项目要么没有财务收益,要么因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天花板限制而只具备少量的财务收益,不可能以项目直接财务收益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行,更不可能回收投资成本或获取投资收益。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只能服从于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责任的定位,以最大限度满足公共需求为最大价值取向。以投资规模为例,在“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下,投资成本控制服从于满足公共需求、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参与市场竞争,使用自有资金、根据市场机会自主选择投资方向和目标,项目建设以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和获取投资利润为核心价值。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取决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否为市场接受,并能够在消费者消费意愿和支付能力范围之内销售出去。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取财务盈利是企业的核心利益。因此,企业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服从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投资回报的基本定位,可行性研究中获取投资利润是第一价值取向。
公共需求和市场需求兼顾的项目中,公益性和经营性混合在一起,对应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主体,与此同时,项目的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也是重要的利益主体。此类项目中,既有政府的利益诉求,也有企业的利益诉求,同时还有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项目是否可行,取决于三方利益能否实现基本平衡。对此类项目的分析论证,一要看项目能否实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二要看项目能否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利润,三要看项目能否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低价和公平的公共服务。
投资目标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分析重点
投资目标,取决于投资主体的基本定位和职责,也决定了可行性研究的分析重点。政府投资主体定位于公共服务提供者,企业投资主体定位于市场经济参与者,政府与企业追求的投资目标有明显差异,从而决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差异。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言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其天然职责,投资目标致力于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者和领头人,政府投资的目标不仅仅限于项目直接形成的公共服务能力,还包括政府通过项目建设为全社会提供发展所需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中,除了项目方案的微观分析外,项目与宏观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符合性,项目对实现规划目标的作用,项目产生的宏观影响等方面同样是需要重点分析的内容。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可行,除了最大限度满足公共需求外,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未来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同样是决定项目是否必要的重点。
企业作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投资目标。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在政府制定的市场规则下参与市场竞争,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政府的外部性管理。因此,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首先要关注自身追求的投资利润目标能否实现,项目方案是否最佳、投资成本是否最低、财务收益是否最大等是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分析内容。与此同时,要重点分析项目产生的外部性影响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正面影响最大化、负面影响最小化是基本要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涉及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个主体的利益诉求,三个主体追求的不同目标交织在同一个项目中。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内容,除了基本的项目方案、外部影响之外,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企业获取投资利润的目标以及社会公众获得良好公共服务的目标是否在同一个项目中都得以实现,三个主体相互之间能否实现利益平衡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