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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债券的ESG效益正在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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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绿债ESG效益逐步显现
我国绿色债券的ESG效益正在逐步显现  / 曹玉瑾
● ESG在金融机构的应用与建议  / 殷红
● 全球ESG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  / 黎思思
● ESG信息披露与鉴证注意事项  / 余洁雯  韩廷存  胡牡丹  倪清
● 能源企业ESG评价要点  / 祝慧烨  郭海飞

文|曹玉瑾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导读

要进一步推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数字化,通过完善差异化激励机制,提高发行人环境效益披露的积极性,并加快ESG投资理念的推广应用

绿色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对绿色产业支持范围和力度显著扩大

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至关重要,已经在落实“双碳”目标中发挥巨大的ESG效应

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加快ESG的推广应用

 

 

绿色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对绿色产业支持范围和力度显著扩大

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规模大幅扩张。2021年,我国发行了共计6463.49亿元规模的贴标绿色债券,同比2020年增长123%。其中,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ABS)、金融债、公司债的发行规模较大,分别占发行规模的27.77%、19.39%、19.07%和14.04%。此外,还有大量未贴标但实际投向绿色项目的债券,2021年共计发行规模为13288.82亿元,较2020年增长6.32%。其中,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规模最大,占比31.35%,中期票据占比21.83%,其他规模占比较大的券种包括短期融资券12.09%、公司债10.59%、政府支持机构债9.78%、金融债8.66%和企业债5.63%。2022年,在2021年高基数的基础上,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截至4月10日,2022年以来共发行186只绿色债券,规模达2481.58亿元,相较去年同期的115只和1352.28亿元明显增长。发债类型包括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等。其中,金融债和中期票据占比最高,金融债发行规模达794亿元,占绿债发行总规模的三成左右,中期票据为562.6亿元,发行主体主要以国企为主。从发行主体的行业分布来看,绿色债券均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金融、工业等行业,占比分别为34.91%、30.48%和26.29%。

绿色债券产品和发行方式创新不断,对绿色产业的支持范围显著扩大。“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巨额的资金,绿色金融有广泛的扩容发展空间,而绿色债券支持目录统一、绿色债券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等政策,也为市场的扩容发展奠定基础。在各类支持政策下,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逐步多元化,对绿色产业的支持范围显著扩大、支持力度显著增加。2021年7月,首次发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绿色金融债券;碳中和债成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发行规模超过1800亿元,占到整个绿色债券市场的三分之一;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扩容,主要聚焦于高碳行业的减排需求,具备显著的碳减排或污染物减排效应。此外,绿色债券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深化,建设银行等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清洁交通、清洁能源领域项目,匈牙利等也在我国发行了人民币绿色主权熊猫债。

绿色债券的标准认定趋于统一、与国际市场走向接轨,信息披露体系逐步完善。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扩容,绿色债券的标准化工作明显加速。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统一了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和领域。在绿色债券的标准认定方面继续向国际市场靠拢,尤其是信息披露和外部第三方认证规范方面,中欧共同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气候变化减缓》。环境信息披露日益规范,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以及《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为规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创新环境权益融资产品提供了相应标准规范。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则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和应披露内容,也规范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建设、信息共享和报送、监督检查等。

 

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至关重要,已经在落实“双碳”目标中发挥巨大的ESG效应

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评估至关重要,国际上对此已有一些探索和实践。世界银行将绿色债券定义为专门为支持气候相关或环境项目而发行的债务工具,绿色债券的目的在于为具有积极的环境效益或气候变化效益的项目提供资金。对于投资者来说,除评估标准的期限、息票率、价格、信用质量等标准财务特征外,还需要评估绿色债券拟支持项目的环境目标。因此,需要专业的环境评估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在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绿色”标准,评估项目带来的环境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国际经验来看,这类型的代表性机构包括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CICERO)、气候债券行动组织(CBI)等。在发行绿色债券之前,这些机构提供绿色债券认证,出具“第二意见”,详细说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增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绿色债券,中介和组织进一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监督报告和评估,帮助投资者评价发行主体和债券所投资项目的环境表现。例如,2016年,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根据绿色投资手册明确绿色影响评估方法,进一步量化基础设施资产或投资组合的环境效益,使得对绿色资产的投资更加明确。毕马威要求绿色债券发行人预先设计监控和评估程序,实施关键绩效指标和数据收集系统以监控项目的环境效益,发行人可使用新兴的量化方法,量化债券所创造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我国在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评估方面有显著进展,已有相对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目前,我国已创建了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数据库,指标体系包含30个通用指标和13个适用特定行业的特殊指标,对行业类别的环境效益进行量化刻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国首个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涵盖了从2002年至2021年存量“投向绿”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基本信息、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信息及其披露的项目环境效益数据。

通过测算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情况,可发现绿色债券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有较高的ESG效应。已有一些研究根据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分析了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商瑾(2021)估算,全部“实质绿”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项目可支持二氧化碳减排13016万吨/年,二氧化硫减排60万吨/年,氮氧化物减排26万吨/年。每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项目可支持二氧化碳减排6万吨/年,二氧化硫减排177吨/年,氮氧化物减排94吨/年;全部“实质绿”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项目可支持二氧化碳减排2.62亿吨/年,二氧化硫减排120万吨/年,氮氧化物减排52万吨/年。还有一些研究,测算分析了光伏、风电等专项领域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进而构建光伏发电类等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评估体系。王昕平等(2022)分析了绿色债券等政策工具对开展绿色项目的天津企业的作用,发现绿色债券显著降低了开展绿色项目天津企业资金成本,提升了其自身盈利能力。栗阳(2019)构建了光伏发电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子系统,其中,环境效益的评价指标包括年均标煤替换量、年均二氧化碳减排量、年均二氧化硫减排量、年均氮氧化物减排量、地区光照资源利用小时数、占当地发电总量比率。陈雷等(2005)对比了火力发电和风力发电的污染物排放差异,风力发电可以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参考中国排污总量收费标准和美国环境价值标准,计算出风力发电的环境效益0.28元/千瓦时。张杰(2016)评估了风力发电在降低温室效应、降低酸雨和光化学污染、减少烟尘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固体废渣等方面的环境价值。

 

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加快ESG的推广应用

为了更加充分发挥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从标准制定来看,要进一步推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数字化,从发行人来看,通过完善差异化激励机制提高发行人环境效益披露的积极性,从投资人来看,要加快ESG的推广应用。

一是进一步统一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建立强制性发债企业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细化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指引,提高市场透明度。鼓励各地推进标准试点应用,待成熟后逐步推广为国家行业披露标准。建设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平台,发行人主要负责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数据填报,中介机构主要对发行人环境效益信息填报工作进行辅导。

二是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建议在宏观审慎评估指标体系中,增设绿色债券发行、投资和承揽承销等指标并设置相应分值,对金融机构持有的绿色债券,在风险权重、资本占用等监管指标上给予特殊的灵活性,通过这些差异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鼓励绿色债券增加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探索由绿色债券发行人付费,投资人选择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方式,提高评级结果等信息的公允性。鼓励运用证券化手段,对穿透底层的绿色企业信贷ABS放开发行规模限制,充分发挥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合力,帮助绿色科创企业发展壮大。对于符合中债指标体系披露标准的绿色债券,投向项目涉及碳减排的,后续可考虑设计对接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产品。简化绿色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提高绿色资产的流转效率。对符合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债券,推动跨境交易,允许境外投资者以绿色债券作为质押品进行回购交易,并考虑纳入全球回购主协议。

三是加快ESG的推广应用,引导责任投资理念。倡导责任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ESG原则,尽可能使每一笔绿色债券投资都把保护环境落到实处。增强机构投资者的社会责任,鼓励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鼓励设定最低绿色投资比例。鼓励指数机构研发并推出投资型绿色债券指数,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标的。推动绿债指数衍生品的发展,研发以绿债指数为标的的指数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