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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打通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堵点

2025年6月

文|张培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

导读

当前,亟需打通在市场准入、获益退出机制、引导示范、要素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堵点,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时期加力支持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堵点

● 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随着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准入限制进一步被打破,投资信心显著提升,民营企业在国家重大战略中将发挥更大作用。当前,亟需打通堵点,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时期加力支持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双重压力叠加背景下,激活民间资本“一池春水”成为破题关键。通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既能有效疏解财政刚性支出压力,同时可以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新型投融资模式。杭绍台铁路作为我国首条民营控股高铁,带动沿线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效缓解了省市两级政府的铁路建设投资压力。据估算,杭绍台铁路项目建设期内省市政府方出资约为42亿元,远低于传统铁路建设模式下的政府出资,大大减轻了政府建设期财政压力。

(二)有利于提升重大项目运营效能
民营企业能够凭借更加灵活的机制和市场化运营能力,推动重大项目降本增效,形成良性竞争生态。一是民营企业具有高度市场化的决策机制。民营企业的扁平化治理结构突破传统审批层级束缚,同时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可显著提升人员主观能动性,这种特性能够倒逼项目全流程优化,缩短建设周期,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二是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数字化转型动力。在重大项目运营中,民企倾向于引入智能监控系统、物联网设备和大数据分析工具,通过实时数据采集与动态算法优化,精准识别设备损耗、能耗异常等潜在问题,提前介入管理。三是民营企业对成本控制和收益回报具有更强的敏感性。相较于财政兜底模式下易产生的“重建设轻运营”倾向,民企的自我约束机制更能保障项目的长期健康运转。

(三)有利于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参与重大项目是民营企业突破发展瓶颈、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机遇。技术方面,为满足项目的高精度、高可靠性要求,民营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主动引入智能化装备和数字化管理系统,促进民营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管理方面,为保障重大项目可持续运营,民营企业必须系统布局人才梯队培养、技术储备迭代和商业模式创新,从“短期逐利”转向“能力筑基”。标准方面,参与重大项目过程中,民营企业逐渐从“被动跟随标准”转向“主动定义标准”,提升了企业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方面的话语权。

 

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堵点

(一)隐性门槛问题仍然存在
2025年4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对外公布,充分释放了放宽准入的政策红利,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显性门槛进一步降低,然而实际中民营企业仍然面临“玻璃门”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对舆论和安全的顾虑,在选择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时通常比较谨慎。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在项目申报、政策享受等方面较国央企处于劣势,往往只能承担国央企的分包业务,削弱了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浙江某企业指出,民营企业在参与重大项目分工合作中多处于弱势地位,普遍存在“应收账款多”“回款难”等问题,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扩大投资都带来很大麻烦。

(二)获益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市场化收入机制不够完善,投资回报不足,通过完全使用者付费就可实现合理回报的项目较少。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例,除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管网运维等少数项目有利润外,参与其他项目基本无法实现盈亏平衡,民营企业难有投资动力。此外,民营企业参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时,在运营阶段话语权较低,难以保障其合理利润。重大项目普遍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而民营企业往往更加注重中短期投资回报,对长期投资信心、耐心不足,需要高效、灵活、低风险的退出通道。

(三)投资建设缺乏引导示范
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对政策吃不准、想不透、认识不到位,政策落地存在一些突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民营企业反映,由于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政策以导向性为主,缺乏公开透明的申报指南,企业把握不准关键细节,致使其无法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工作。还有一些企业反映,对于化债重点省份的政府投资项目,民间资本较难获取项目参与方式、停缓建项目处置方式等关键信息。

(四)要素保障机制亟待强化
民营企业在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仍面临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不足的问题。山东某民营企业表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晴天借伞、雨天收伞”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资金周转不良,企业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民营企业“小”“散”“弱”的现象比较突出,不少企业反映无法为高端技术人才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人才短缺限制了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此外,用地、用能等其他要素保障问题也可能成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障碍。

 

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清障破壁:持续破除民营企业面临的隐性壁垒
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开放力度,将城市更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更多领域向民营企业开放,不断扩大民营企业参与范围。在重大项目招标过程中适度给予民间资本政策倾斜,针对投资期长、规模大的项目,允许分段分项招标,降低民营企业承接难度。探索完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参与模式,发挥国有企业的资金、资源优势和民营企业的高效、灵活优势,给予民营企业更多自主权利,推动双方协同发展、互利共赢。以法律形式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二)疏渠通隧:畅通民企合理获益与市场化退出渠道
针对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一定时期内,政府在收益分配方面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实施TOD、EOD等综合开发投资模式,统筹构建基础设施项目多元化还款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并可持续。降低民间投资用地用工用能等成本,健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避“价格倒挂”,提高民间投资收益,调动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探索建立多元化退出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方式,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营主体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三)标杆引领:强化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示范引领
适时研究出台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制定或项目申报开始前,政府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民营企业公布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标准、流程等关键信息,实现政策精准投递,为民营企业留有充足的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时间。适度延长支持性政策申报窗口期,引导民营企业进行充分准备和错峰申报。及时公开重大项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稳定民营企业对重大项目相关政策的预期。有关部门应及时梳理和公开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例,使民营企业对有关政策形成良好预期,做到可学可仿。

(四)夯基固本:创新关键要素供给与制度保障机制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银行主动识别并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加强高校、科研机构、民营企业之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研发设备等创新资源的供需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梳理建立民营企业用地“问题清单”,通过协商回购、引导转让、转型升级等方式盘活用地,重点解决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民营企业用地需求。